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、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下发《关于做好2021-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厅函【2021】307号)的文件要求,由学生提交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一档申请,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以及学院实际情况进行评定,评定出一档学生,剩余同学自动列为二档资助对象。现将2019-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。具体详情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2年1月14日至1月16日,共三天。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纪委反映。
纪委(监察审计室)电子信箱(E-Mail):zjdfjw@163.com
附件1: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2019-2022学年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单.docx
党委学生工作部
2022年1月14日